以乐音思考用文宇奏乐维尔纳沃尔夫教授访谈(3)
李:这些拓展的议题也同样令人期待,希望有更多的读者能够从中受益。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之后,最后我想问的一个问题是,您的著作是在1999 年出版的,根据在本领域的进一步的研究,假如该书是在这几年出版,您会想做一些修订吗?
沃:是的,的确如此。除了一些错别字和小错误,我将做一些这样的修订,如我可能会将JosiPovici 1989 年的文章“音乐与文学形式”作为一个有思思的上下文来讨论他的(音乐化)小说;而且我还会将更多的空间留给音乐与小说部分共同的作为一种模式的叙事领域,以及在这个领域的丰富研究;我会扩展我的类型学,部分地采纳Irina Rajewsky极好的对媒介间性系统的讨论。我和她从她的博士论文写作便开始联系;特别是她的2002 年用德语出版的《媒介间性》(Intermedialit?t,那年正好是我评审的,在《诗学》中)。至于我尝试的修订媒介间形式的类型,可以参见我的文章“一般媒介间性类型学语境中的文学与音乐的关系”(L.Block de Behar等编,《比较文学:共享文化多样性保护知识》,生命支持系统百科全书(EOLSS),2008,牛津,UK:Eolss Publishers)。尤其是,小说的音乐化是系统地作为“结构内媒介间性”形式出现的(与结构外媒介间性形成对照,在后者中,不能够在给定的作品本身辨认出媒介间关系,而只能在与别的作品比较时才能辨认,特别是在“媒介间转换”如小说转换成歌剧中,与“跨媒介”比较中)。因而结构内媒介间性便是由媒介-组合或“多媒介性”构成,如歌剧,本身便是诗思戏剧与音乐的组合出现,还有“媒介间参照”。这后一种形式可以细分为“讲述”(显性媒介间参照)模式与“展示”(隐性媒介间性参照)模式。小说的音乐化主要出现在这后一种形式中,我重新将之归类为“形式的媒介间效仿”、“通过部分复制的参照”(大致对应于我1999 年书中的“通过联想引用的声乐唤起”)以及“召唤”(大致对应于Scher的“以文述乐”)。
文章来源:《音乐研究》 网址: http://www.ylyjzz.cn/qikandaodu/2021/0313/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