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音乐丢了“面子”?(2)
“如果反垄断执法机构没有另案查处腾讯签订大量独家音乐版权授权协议排挤竞争行为的话,那么其做法就属于典型的选择性执法。”对于此次罚款,刘旭对「新熵」表示。
事实上,此次腾讯音乐反垄断案件的查办可以追溯到两年前。最早在2019年8月,多家媒体披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从2019年1月起开始调查腾讯音乐与环球、华纳、索尼三大国际唱片公司等签署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协议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但到了次年2月,据外媒报道,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腾讯音乐的反垄断调查已经中止。直至2021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7月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立案调查。
时至今日,关于腾讯音乐反垄断调查几乎已成定局,但业内人士对此次反垄断处罚结果的争论却远远没有停止。
腾讯音乐丢了“面子”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腾讯音乐的帝国堡垒也是如此。
2016年至2017年,腾讯音乐先后通过与中国音乐集团(CMC)整合,谋划国内数字音乐市场;与全球三大唱片公司达成独家音乐版权授权协议,握住独家音乐版权的命门,腾讯音乐一步步在国内数字音乐市场构筑了属于自己的高墙。
这种封锁音乐独家版权的做法,对外使其他音乐平台在购买音乐版权上开销甚大,对内通过独家音乐版权为平台吸引外部用户流量,就像是《三体》中的智子锁死地球科技树一样,封死了其他音乐平台的发展,只有网易云音乐通过社区打法勉强求活。
如今,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腾讯及关联公司需要在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首当其冲的问题便是,对于腾讯音乐而言,能造成多大影响?
分析这个问题之前,需要认知一个既定现实。从腾讯音乐公开财报可知,2021年Q1,腾讯音乐总营收为78.2亿元,其中在线音乐订阅收入为16.9亿元,社交娱乐业务收入约51亿元。
实际上,根据腾讯音乐上市招股书显示,2016年Q4以来,社交娱乐业务占总营收的比重稳定在70%左右。也就是说,在线音乐业务是“面子”,社交娱乐业务才是腾讯音乐的“里子”。
先看在线音乐业务,这部分包含了订阅服务、单曲和数字专辑、版权转授等,如今腾讯音乐失去独家音乐版权,一定会对这部分业务产生直接影响。
此前,在国家版权局的调和下,腾讯音乐先后与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达成转授权协议,双方授权的作品达到各自独家音乐数量99%以上,但剩下的1%却是关键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如今,腾讯音乐失去1%的核心竞争力,很明显,将使用户对平台的依赖程度降低。对于网易云音乐来说,倘若此前对社区氛围情有独钟的用户,因为独家音乐版权不得已在腾讯音乐旗下平台中听歌,现今,这部分用户势必会向网易云音乐平台迁移。
不过对于大多用户,在面临各个音乐平台拥有同样音乐版权的局势下,如何选择平台,背后牵扯的因素还是很多的。
此外,即使独家音乐版权不在,短期内音乐平台对音乐版权的支出成本不会降低。作为平台成本的大头,音乐平台倘若想在热门歌曲版权上作出突破,就需要做好“大出血”的心理准备。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在上游渠道,腾讯音乐和环球、华纳、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已经形成错综复杂的交叉持股关系。
尽管在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特意提及,“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当事人优于其他竞争对手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范围、授权金额、授权期限等,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协议或协议条款。”
“在实际的版权交易商业行为中,能操作的地方还是很多的”,一位熟悉音乐版权交易的人士对「新熵」表示。
种种迹象表明,腾讯音乐对如今的局面有所准备。今年4月,腾讯PCG事业群业务进行调整,原QQ负责人梁柱调往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担任CEO和董事会成员。作为腾讯音乐业务老兵,此次回归,或将意味着腾讯音乐与母公司腾讯业务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7月14日,微信上线的好友来电铃声自定义功能可选用来自QQ音乐的音乐素材;7月15日,QQ音乐联合微信推出“QQ音乐听歌分享至微信状态”功能,用户可在歌曲界面点击“微信状态”;此外,在微信朋友圈打开QQ音乐分享的歌曲,可以发现,有聊一聊、转发、创作等功能选项。
很明显,在腾讯音乐失去独家版权这一护城河后,正在进行业务上的协调弥补。
至于社交娱乐业务,直播和K歌收入构成这一版块最主要的营收,主要包括酷我音乐旗下的“聚星直播”业务,以及全民K歌贡献的收入。
文章来源:《音乐研究》 网址: http://www.ylyjzz.cn/zonghexinwen/2021/0727/1051.html